《越南经济时报》6月1日报道:5月31日,越南工贸部部长签署决定,对来自中国、韩国、台湾地区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个税号的彩钢实施保护性措施,开征进口保护税。决定自签署之日起15天后执行。该措施对输入越南的彩钢采用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第一年(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无需征税的彩钢配额为38万吨,第二年为42万吨,第三年为46万吨,配额以外进口的彩钢税率为19%。第四年以后(若不延长保护期)配额以外进口彩钢税率归零。保护税以进口关税补充形式征收。
越南对进口彩钢配额分配为:中国32.3万吨至39万吨,韩国3.45万吨至4.17万吨,台湾地区1.44万吨至1.75万吨。2016年越南进口彩钢约185万吨,其中60%来自中国。
文章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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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政府提出“走出去”及“一带一路”倡议,目前来越投资经营的中资企业日益增多,尤其是浙江籍企业及同胞们,越南中国商会浙江企业联合会(越南浙江商会)于2016年1月8日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商处、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以及越南中国商会领导的见证下正式成立。越南浙江商会秉承“勤奋务实、敢为人先、互助发展、恪守承诺、开拓创新”精神,为在越的浙商提供服务,维护浙商的正当权益,建立商务平台,加强浙商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反映浙商的愿望和要求,为走出去和引进来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并为建设“两美浙江”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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